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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获省教育厅立项批复
2019-06-26 08:21  

6月25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18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经审核,同意立项建设浙江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等116个中心,我校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食品工程与安全实验教学中心、海洋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三个项目获省教育厅立项建设批复。这是我院获得的又一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为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实验教学条件。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将依托东南沿海地区迅速发展的油气储运产业背景,通过整合原有的油气储运及加工实验中心等资源,新建油气储运工程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利用虚拟现实技术、仿真技术、多媒体技术、人机交互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等与油气储运工程实际相结合,建立虚拟和仿真实验实训平台,并将VR技术应用于学生实践教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将面向石油天然气工程产业,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不断探索实验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完善实验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推动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本科教育。围绕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产教融合和教科融合、实验教学水平高、开放共享度大、实验教学改革和育人成效明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满足我院下属各专业的实验教学、科技创新及专业技能培训的需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和工程实践能力,适应就业单位对高层次工程应用人才的能力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2年后进行评估认定,合格的将授予“浙江省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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